亢俊云律师
一句话导读投资合作中途生变,协议签了对方却不退款,连开庭都拒不到庭。亢俊云律师代理原告D歌舞团,巧用“一人公司”规则,成功将唯一股东洪某某拉入连带责任,法院判令返还投资款、违约金及... 查看详情 >>
导语:一份未经公司授权的“法定代表人”签下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当家族企业遭遇“内忧外患”,公司意志与个人行为混淆,法律如何界定?在宁波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标的额超千万、涉... 查看详情 >>
案件描述2014年8月,彦西可与烟台某某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烟台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彦西可认缴7500万元(持股75%),某某实业认缴2500万元(持股25%)。... 查看详情 >>
没有工商登记、没有书面代持协议,甚至连出资款都混同在几十笔“往来款”中——这样的“隐名股东”还能要回自己的投资吗?亢俊云律师代理原告赵某某,凭借一份关键《协议》和缜密的证据链,不仅... 查看详情 >>
原告原本系被告公司的股东,在原告实际控制公司的过程中,利用其控制公司公章之便,为公司虚构了债务,并在其公司股权转让之后,向公司提起借贷之诉。该“借款”表面上完全符合民间借贷的外观:... 查看详情 >>